數據資料庫
申請需知
申請須知
一、 運用範圍及限制
此文件適用於國內外各研究機構及生物醫學相關產業機構,為研究或生技發展所需,向「美兆健康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申請使用健康數據資料及相關資訊之處理原則,申請之資料使用期限為兩年,得申請展延半年。
二、申請原則
2.1 申請者資格
得向本資料庫申請生物檢體、資料及資訊之國內外各研究機構及生物醫學相關產業機構,另本資料庫不接受個人名義申請。
2.2 提供之資料
- 本資料庫得依申請者之申請內容,進行審核通過後,依核准之範圍,提供去除身分識別之健康數據資料及相關資訊。
- 本資料庫應確保資料之提供方式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或其他法令之疑慮。
三、申請程序
3.1欲申請使用資料、資訊及生物檢體,應以申請機構之名義,按本資料庫所提供之表單及格式,詳細填寫並提供資料,包括:
「美兆健康資源中心資料申請書」
3.2 待資料完備後,請寄至財團法人演譯基金會美兆人體生物資料庫行政部,以利進行後續之審查程序。
四、審查原則
本資料庫審核資料申請案,將以下列為審核重要考量因素:
(1)該申請案之研究目的是否與生物醫學研究發展或疾病預防措施相關,須與本資料庫以提升全人類健康福祉相符。
(2)該研究於科學上是否具合理及可行性。
(3)申請者是否具充分適當之資料保護措施。
(4)針對非首次申請者,參考過去履行本資料庫義務之情形。
(5)申請者為國外機構時,同時確認該國法令對資料保護之程度。
五、審查程序
申請案審查流程
申請者利用本資料庫公告之方式提出申請。本資料庫人員受理後,將確認計畫書內容是否完備,資料不全者將通知申請者補正申請資料至資料完備。資料完備後,將以書面送交審查。審核通過之申請案,所有申請資料皆存檔備查,同時本資料庫則通知申請者簽署「MJ健康數據資料使用同意書」,並繳交相關費用,完成後本資料庫始可提供申請通過之範圍資料。
六、資料提供方式
經審核通過後,本資料庫將篩選符合申請範圍之資料及資訊,去識別化後設置一序號,製成光碟或加密連結提供給申請者。詳細作法及需申請者配合之事項,屆時將由本資料行政部人員負責連繫通知。
七、成果公布
申請者利用本資料進行研究之成果發表時,應記載本資料庫對該研究之協助,財團法人演譯基金會將定期於每年1月底前在基金會網站上公布使用本資料庫之研究及其成果,屆時申請者須提供相關資料或說明。
八、資料比對之作業程序
本資料庫將遵守國家政策規定,僅接受與政府核可之資料庫進行加密比對(例如:死亡檔等)。申請者必須於向本資料庫提出申請之計畫書中詳細說明,經倫理委員會許可後,由本資料庫依規定代為進行,絕不提供任何可辨別個人身分之資料予申請者。除此之外,皆不提供申請者與其他資料庫進行比對,包含加密比對後,僅產出集體資料之資料檔。